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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口闪点测定仪的校准规范

更新时间:2025-08-07      点击次数:176
  开口闪点测定仪的校准规范旨在确保其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,主要依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 JJF 1384-2012《开口/闭口闪点测定仪校准规范》 执行,核心要点如下:
 
  一、校准条件
 
  环境要求
 
  温度:0℃~40℃(部分规范建议 20±5℃ 以减少温湿度波动影响)。
 
  湿度:≤85%RH(避免冷凝水影响电路)。
 
  其他:无腐蚀性气体、强电磁干扰或振动源,确保电源电压稳定(波动范围需符合设备要求)。
 
  标准物质
 
  选用经国家计量部门认证的标准样品,其闪点值需覆盖仪器测量范围(如 室温~400℃),且不确定度 ≤±0.5℃。
 
  示例:正庚烷(标准值 -4℃,不确定度 ±0.3℃)用于低温段校准。
 
  二、校准项目与流程
 
  外观检查
 
  确认仪器型号、规格、出厂编号等信息完整,外观无机械损伤,电气连接正常,部件齐全(如点火装置、温度传感器)。
 
  零点校准
 
  在未加入样品前,对仪器进行零点调整,消除系统误差。
 
  标准样品测试
 
  使用与仪器常用测量温度接近的闪点标准物质,按以下步骤操作:
 
  升温控制:按标准(如 ASTM D92 或 GB/T 267-88)设定升温速率(如 5~6℃/min)。
 
  火焰扫描:在规定温度间隔内(如预期闪点 ≤110℃ 时每 1℃ 测试一次),用试验火焰划扫试验杯,记录闪火最低温度。
 
  重复性测试:连续测量 3次,计算示值重复性(JJF 1384-2012 规定 ≤8.0℃)。
 
  示值误差计算
 
  将测量结果修正到标准大气压(101.3 kPa)下,与标准物质标准值比较,计算示值误差(JJF 1384-2012 规定 ≤12.0℃)。
 
  示例:若标准值为 150℃,测量值为 155℃,则误差为 +5℃(需判断是否超限)。
 
  大气压补偿
 
  根据环境气压自动修正测量结果,确保不同海拔地区测量一致性(如高海拔地区气压低,闪点值需向下修正)。
 
  三、校准周期与记录
 
  校准周期
 
  建议 每年1次,但可根据使用频率和环境条件调整(如高频使用或恶劣环境可缩短至 6个月)。
 
  校准记录
 
  需包含仪器信息、校准日期、环境条件、标准物质信息、校准数据、结果判定等内容。
 
  示例记录表:

校准项目 标准值(℃) 测量值(℃) 示值误差(℃) 判定结果
正庚烷闪点 -4 -3.5 +0.5 合格
重复性测试 - 68, 67, 69 1.0 合格
 
  证书与不合格处理
 
  校准合格后出具证书,注明校准项目、结果及不确定度。
 
  不合格仪器需调整或维修(如更换加热元件、校准温度传感器),直至复检合格。
 
  四、开口闪点测定仪关键注意事项
 
  操作规范
 
  避免突然断电、震动或强磁场干扰,防止测试中断或数据异常。
 
  试样杯需清洗干净,避免残留物质影响后续测试。
 
  安全防护
 
  测试易燃样品时,确保通风良好,远离火源,佩戴防护装备(如防爆手套、护目镜)。
 
  维护保养
 
  定期清洁点火装置、温度传感器,检查电气连接是否松动。
 
  长期不用时,存放于干燥、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(温度 10~40℃,湿度 ≤80%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