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液体石油产品消费税到底哪些产品征收?

更新时间:2013-01-07      点击次数:2648
液体石油产品消费税到底哪些产品征收?该如何征收?

新年伊始,消费税再起波澜。

2012年12月31日,山东国税局下发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管理问题的公告(简称10号文件)对前期出台的47号文件以及36号文件进行了进一步说明。

自国税局2012年11月下发47号文件后,消费税问题一度引起市场热议。

1月5日,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获悉,作为地方炼厂zui为集中的山东地区的国税局日前zui早作出消费税征收的说明,其中对生产原料进行界定,明确到字面意义讲,以气体作为生产原料的深加工企业不在消费税征收范围日内。

此解释或将使得芳烃汽油与MTBE排除在新版消费税征收范围内。而此公告仅为山东省通用,或对周边地区起到部分影响,后续各省公告或陆续出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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