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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建明与保加利亚总检察长察察罗夫会谈---羽通快讯

更新时间:2015-08-25      点击次数:1350

索菲亚当地时间8月21日,中国大检察官、zui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与保加利亚总检察长察察罗夫举行会谈。简闻之摄

中国大检察官、zui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于当地时间21日与保加利亚总检察长察察罗夫举行会谈。双方表示将以两国检察长一年内互访为契机,积极落实两国检察机关合作协议,进一步加强司法交流互鉴和务实合作,不断丰富和充实中保全面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新内涵。

察察罗夫首先对曹检察长率团访问保加利亚表示欢迎,对天津港“8·12"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不幸遇难者表示沉痛哀悼。曹建明感谢察察罗夫的盛情邀请和深情慰问。他说,很荣幸率中国检察代表团访问美丽的保加利亚,也很高兴与阁下再次相见。去年12月,阁下率团成功访问中国,我们进行了坦诚深入交流,达成了许多重要共识。特别是两国检察机关重新签署了合作协议,为双方今后交流合作开启了新的篇章。中保两国传统友谊深厚,双边关系持续健康平稳发展,去年两国元首共同决定建立中保全面友好合作关系,为两国关系发展指明了方向。落实两国元首的重要共识,丰富和发展两国友好关系是两国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。我愿以此次访问为契机,在既有的良好合作基础上,与阁下共同努力,大力推动合作协议的落实,以两国检察机关交流合作新成果推动两国关系不断向前发展。

察察罗夫表示,在保中两国关系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之际,曹检察长率领中国检察代表团访问保加利亚,实现两国检察长一年之内的互访,意义深远。这既体现了阁下对发展双方友好关系的高度重视,又将为双方今后交流合作注入新的活力。保方将在相互尊重基础上,不断增进和扩大互利共信,一如既往保持和推进双方之间密切交往与合作,携手推动保中两国检察机关友好关系取得更大发展。

曹建明指出,去年12月,两国检察机关重新签署的合作协议,是两国友好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今后双方交流合作的重要遵循。深入执行协议,既是积极落实两国元首决定的重要举措,又符合两国社会发展和人民根本利益,同时也是我此次访保的主要目的。在协议框架内,两国检察机关要放眼长远,坚持相互尊重、求同存异,持续加强高层交流互访,就两国共同关注的法治问题和协议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,深入开展对话,充分交换意见,进一步增进互信、扩大共识;要通过学习培训、业务研讨等形式,围绕打击跨国犯罪、深化司法改革等方面,积极推动两国检方各层级、多领域的交流互鉴,共同提升业务能力;要深入开展务实合作,完善合作机制,拓展合作领域,提升合作效率,形成打击跨国经济犯罪、有组织犯罪和腐败犯罪的合力。

察察罗夫*赞同曹建明的建议,他表示,去年协议签署后,中方高度重视、积极推动协议落实;曹检察长此次来访,又专门就此与保方深入坦诚交流,这充分体现了中方发展两国检察机关友好关系真诚的意愿、开放的态度、务实的作风。保加利亚总检察院将以曹检察长此次访问为契机,落实好访问期间达成的各项重要共识,扩大各领域交流,深化务实合作,让协议的执行成果更多惠及两国社会和民众。

访问期间,曹建明还分别与保加利亚副总检察长佩特罗娃、普罗夫迪夫市检察长达斯卡洛夫就行政检察工作、司法改革等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友好的交流。

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李晓峰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尼相·依不拉音、中国驻保加利亚大使魏敬华参加会谈。